【 同 位 素 】 - 讀者來函



標 題 : 搖頭丸外一章: 關於「愛三千」文章的一些回應

作者:Felix Chiangavalon@ms47.url.com.tw



我是智邦的信箱用戶, 也是【同位素】的訂閱者。 【同位素】一直以來為弱勢族群發聲的努力, 是我很敬佩也很支持的。 但對日前收到的「愛三千」的文章,「搖頭丸真的是毒品嗎?」 敝人有一點小小的歧見希望分享。

這一篇文章, 很奇怪的, 焦點似乎放在嗑藥上, 同志運動卻是著墨不多。 那麼就來談藥品吧。 不可否認的, 該文的作者的確提到了許多值得思考的課題。 坦白說, 我對菸酒檳榔的態度, 與作者殊無二致, 而政府官僚為維護選票的選擇性執法, 也頗堪大家去反思乃至反抗。 然而, 單憑「政府為何不禁菸酒」, 就可以為搖頭丸開脫嗎?

作者在政府不禁菸酒的課題上, 提出了很有力的一點: 其與經濟的密切關係。 然則這麼重要的一點, 在之後為搖頭丸所做的辯解中, 卻被輕描淡寫的帶過。

「相對於嗑葯族只在舞廳搖,又不像飆車族莫名奇妙地拿刀砍人, 他搖他的關你什麼事?」

我想只要作者有心, 可以很容易的在這兩週找到關於青年嗑藥後鬥毆的新聞。 這或許不是直接的緣故, 但藥物所扮演的幫凶角色, 是絕對無法開罪的。 連一個足球賽都能造成英國產業虧損, 舞廳的嗑藥派對豈能說與國家命脈無關?

鴉片戰爭的殷鑑不遠, 我想中國的同胞沒有這麼健忘。 殘酷一點說, 「嗑藥」這碼子事, 是外國行, 中國人不行。 被壓迫了近兩個世紀的中國人, 是沒有這個資格 / 資本, 這麼樣浪費這個民族的資源的發展機會的。

連自己都不能有「振作」的自覺, 被其他民族歧視及嘲笑是「東亞病夫」時, 能有甚麼話說?

我一直以為, 同志運動的目的, 是在明白到其不能也不應自絕於這個社會外, 於是勇敢的站出來發聲, 抗議這種種不公, 希冀能改善這個社會及其中的個個份子的。 如果我說的有錯, 請糾正我。 如果沒有, 那麼這種「我作我的關你什麼事」的心態,似乎是反而走上回頭路了......這是我所不能瞭解的。

最令我所不解的, 是作者的「選擇性科學」態度。 在一開始提到菸酒時, 作者旁徵博引的引用了種種數據及調查,說明菸酒之以為害。 然而, 在為搖頭丸辯駁時, 作者卻略過不提, 僅以「我只知道它是一種葯,可以讓人吃不下飯, 所以有人依賴它來減肥控制身材, 就像有人靠安眠葯或鎮定劑才能入睡"一筆帶過。」

請到各大入口網站, 打上「搖頭丸」三個字, 相信可以找到不少資料。我在此附上香港官方檢毒處的網址: www.info.gov.hk/nd/讀者可以在藥品資料「興奮劑」 一欄找到搖頭丸。 根據該網站的資料, 搖頭丸是一種有成癮性的有害藥品, 目前是沒有正式的臨床醫學使用的。 我不是學醫的, 相信學醫的學生可以給予更詳盡的解說。

「葯用久了自然有副作用,但會不會成癮視人而定, 也視劑量決定對人的傷害有多大。」 恕我老調重彈:作者單靠這樣微薄的「意志決定論」 連醫學上有鎮定作用的鴉片, 都無法為它自中國歷史的十字架上開罪, 更遑論臨床上不被承認的搖頭丸。

「藥跟毒本是一體兩面」這句話作者說的沒錯。 但以這樣的立論為搖頭丸辯駁, 就好像說「醫生跟劊子手一模一樣」的荒謬。

各位, 有沒有生過病? 有沒有因醫生一針一劑, 解除多日痛苦乃至撿回一條小命的經驗?確實是有醫死人的醫生, 但因此就能說「醫生等於殺手」嗎?兩者間或許沒有絕對的界線, 但相對界線, 我想是可以區分的。

誠然, 大禹治水是不能用堵的, 但是就放任這水侵襲這個蝸居小島的古老民族, 好不容易定下的近百年根基, 似乎也並不高明。

 


■ 你可以在這邊看到「愛三千」的上一篇文章,「搖頭丸真的是毒品嗎?http://iwebs.edirect168.com/main/html/isotope/hom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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