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愛滋病,都是同性戀惹的禍?
   -落實防治愛滋工作應從積極推動同志人權做起

作者:詹景巖(同志人權協會 理事長、傳媒工作者)

電子信箱: tglhra@ms66.hinet.net



(愛滋病與同性戀這兩個符號,在某些人的腦中,一直有著強烈的關連:因為他喜歡和自己相同性向的人,所以,他就會染上愛滋病.........

台灣這個社會對愛滋病患者的看待是相當不寬容的,失去了理性,甚至常常連最基本的一點點尊重,一點點基本的人性都沒有,君未嘗見愛滋病童被同學歧視的報導?

明天,【同位素】將帶來台灣同志人權協會理事長詹景嚴先生寫作的文章,寫盡同性戀人權與愛滋病污名的符號關係。明天,在【同位素】,首播..........)


看到這樣的標題,不單會使長期已經倍受誤解的同志朋友看的膽顫心驚、驚慌失措,就連對愛滋防治觀念不甚清楚的人們,都會陷入一種無以言喻的恐慌之中,然而對於絕大部份既恐懼同性戀、又害怕愛滋病的社會大眾可能會有的強烈反應,那就更不難理解了。然而沒有錯的是,台灣愛滋防治工作就正是在曾任衛生署署長的張博雅女士於任期時,曾於媒體上對社會大眾公開說的:『死得很難看,活得沒尊嚴』的社會集體恐懼氛圍下推展的。

 很難想像的,在台灣『防治愛滋,全民參與』、『危險性行為和血液接觸是愛滋病毒主要傳染途徑』等明確明白的愛滋防治教育工作宣導多年來的今天,絕大部份的台灣人民仍視『愛滋病』(後天性免疫症候群)為老天爺為懲罰同性戀族群的天譴,縱然衛生署愛滋感染者統計數字事實指出,非同性戀者的感染率已超越同性戀感染率的二倍,以及那些國際宗教領袖向世人公開道歉,以求對其所說錯的話;『愛滋病是對同性戀者的天譴』,表示謝罪懺悔後。但至今我們許多台灣人民仍堅持『愛滋病是同性戀者才會得的骯髒病』的成見,甚至亦經常會有當權者及醫療人員在公開場合上,意正詞嚴的對同志社群表示;『同志要懂得自愛,好好注意個人的公共衛生問題,而且同志團體更應該為反除同志即愛滋的汙名,做好愛滋防治工作』的言行。

 台灣愛滋防治工作至今,除感染率除無法有效的降低外,在這兩三年來亦呈二至三倍的速度升高。據了解,在衛生署截至今年三月份所統計累積高達兩千五百多人數,到近日從台北愛滋感染者所提供的最新愛滋感染人數兩千六百多人,都還不是實際的數據,而這兩天也剛好發現了台灣第一位感染愛滋病的公娼姐妹。因此!或許很多人知道台灣愛滋病的感染率雖不及歐美亞各國的高,處於非常警戒的狀態。很多人也知道,愛滋防治工作並不太困難,只要努力和直接地教育大眾正確安全性行為,不必將愛滋病看得太與眾不同。而且有更多的人知道,台灣愛滋病感染人數確確實實的一直在攀升,從很多的數據和個案明確的指出,前天宜蘭縣衛生局長邱淑媞也明白表示:愛滋絕非同性戀者的專利,主要的擴散傳染途徑是異性戀性行為。因此大家也都知道,如果不再好好的落實愛滋防治工作,台灣這塊人口密集的島國,絕無法倖免於即將到來的一場不流血的愛滋風暴。

 但是究竟有多少人知道,在真正可以解除愛滋病毒的疫苗出現之前,該如何有效的抑止愛滋病的擴散。又究竟有多少人知道在愛滋防治工作推展那麼多年後,只能延長感染者的生命,卻無法阻止感染率上升的問題與迷思在那裡!?

 醫學界和長期研究愛滋的專業人士,一直向社會大眾表明宣示,愛滋病一來不如其他傳染病那樣容易傳染,像是透過人與人親密的接觸,比如親密性關係、比如母子垂直傳染,或是其他像是輸血或是共用針頭。而且愛滋病所導致的死亡人數,比起其他原因造成的人數而言,算是非常的低的,至民國七十三年至今八十九年,十七年來因發病死亡的人數共五百八十七人。平均每年是三十五個。但為何我們社會大眾還是如此的恐懼愛滋病,甚至有許多人會提出希望將所有愛滋感染者集中起來,統一治療和管理,以便可以與社會隔離,防止繼續傳染的這種違反基本人權的想法呢。

 其實說穿了,就是因為恐懼和不願接受同性戀,而將愛滋病過度性化、汙名化和道德觀化,而硬將愛滋病拖下水罷了。這也就是筆者為何會說:「『愛滋病』,真是倒霉,碰到了『同性戀』,一個單純的慢性病,就跟著『同性戀』一起被推入萬劫不復、不得翻身的深淵中...」。換句話說,今天愛滋病如果完全只發生在異性戀者身上,或一開始被『注意到』是在一群異性戀者的身上,『愛滋病』其實就不會如此的被恐懼害怕和愛滋感染者基本人權被踐踏得體無完膚的事情發生了!(而據愛滋病發展史來看,本來就是發生在一些非洲住民身上,然後被傳染到美國才被注意到)。

 如果要再坦白露骨的講清楚,也就是『行恐愛滋病之名,反同性戀之實。』的事實行舉,這也就是筆者所說,愛滋病會落到今天這種地步,還真是『同性戀』惹得禍!或更直接說明白仔細的話,根本就是為『反同性戀』而使得所有因各種不同原因管道而感染愛滋的病患,都必須陷入一種一樣和『同性戀』被社會誓死認為的骯髒病、羞恥病、不道德病的原罪中。也因此一般社會大眾不敢也不願意主動的出來做愛滋篩檢,或是非同志的愛滋感染者在面對形同『同性戀是一種疾病、一種變態行為,更是一種罪惡,可惡到應該只有同性戀才會得到的天譴!』的社會輿論壓力下,而無法有勇氣的面對社會大眾,共同來抵禦這個全人類,不分階級、不分性別、不分年齡、不分其性取向的都將面臨和罹患的『公共疾病』。

 也正因在這種前『死得很難看,活得沒尊嚴』的全民恐同式的愛滋防治氛圍下,也就不難會遇到一些『似善意而非善意、似有理但無理』的防治觀念與說法;比如,「同志現在都只要人權,不要防治愛滋了!」、「同志如果不好好的出來做愛滋防治,永遠都無法去除愛滋病高危險群的汙名!」、「同志組織如不做好愛滋防治的工作,將會有更多同志青少年同儕罹患愛病!」等,筆者印象最深的莫不過於接受媒體訪問或座談會中,對方直撲而來的「我們醫院已經有好多同志愛滋病患已經發病身亡,你們真的要好好的做好愛滋防治!」或節目主持人在筆者面前當著廣大媒體和群眾直問醫生:「同性戀是一種病嗎?是一種罪嗎?如果是,而且又罹患愛滋病,又如何跟社會大眾去”要”同志人權?」等等諸多令筆者啼笑皆非,但確實也是長期存於社會大眾內心的真實想法。

 然而為了不正當化同志人權、不願事實合理接受同性戀的原因下,眼睜睜的看見衛生署公佈的愛滋感染率累計圖表持續急速的上升,看見更多的異性戀愛滋男女和愛滋青少年、愛滋媽媽、愛滋爸爸、愛滋寶寶、愛滋家庭,擔憂唯恐背負和同性戀一樣的汙名和莫名原罪,遭到社會大眾的歧視,放棄基本合理的權益,各自潛藏在社會各角落,孤獨飲泣悲痛嗎!?

 而事實也告訴我們,在這樣「恐懼、排斥、不接受」、「同志、敗德、愛滋病」的交向呼應下,男同性戀的愛滋感染率數,在同、異性戀的人口分佈比例下,也不曾因這樣的恐嚇威脅,而實質減少。

 因此,為能有效的落實愛滋防治工作,具體抑制愛滋感染率的再增加,全民與當權者不僅要加強推展愛滋防治工作,更必須全力的出來協助推動要落實和合法化同志的基本人權和相關權益,給予同志一個和異性戀者相同安定、安穩以及可以期許的未來。讓同志朋友享有基本人權和實質的尊重,免於恐懼、免於憂患,不必因為了面對社會的歧視和價值觀的扭曲,而懷不安定的心靈在社會邊緣四處流離。讓同志享有婚姻權及其他福利,建立和大部份異性戀者相同,可以固定性伴侶的先決環境,而不必因同志因無法獲得安定的人權保障,而減少持續處在不斷尋找對象慰藉和高危險的多重性伴侶關係和性行為之中。

 進而透過同志人權權益的落實和被保障,建立無『性取向歧視』、同志現身(COME OUT)無障礙的空間,使同志及其父母家人能在不被再遭受歧視的社會環境中,重拾尊嚴與信心,積極參與社會,建構個人與家庭甚至參與整個家族未來的可能性,而讓這支存在人類史早已久遠且數目龐大驚人的同志族群,重獲社會主流價值的愛與溫暖和尊重,才可能免除異性戀自行加諸自身的莫名恐懼感。也唯獨透過多元包容、容納異己的民主精神真諦,接受和尊重同性戀,才可能還原『愛滋病』(後天性免疫症候群)的原貌和清白,讓已感染者得到更多的關懷及生命尊嚴。而未感染者(所有的人類)能持平常心,不要再片面矯情,『真實』的面對愛滋,也才能真正的遠離愛滋!

(作者詹景巖現為台灣同志人權協會 理事長、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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