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發生在私部門的性傾向歧視 作者: POKI(poki1218@kimo.com.tw) |
■ 同志的財產權與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因為社會對於同志的歧視與偏見,以及同志害怕曝光的弱點,使得同志的財產權與人身安全容易受到威脅,歹徒向同志恐嚇勒索、對同志施展肢體暴力、破壞同志消費場所、以受害者對其性騷擾作為脫罪之詞、或同志於軍隊中的處境,就是幾個具體實例。 歹徒利用同志害怕曝光的弱點,組成犯罪集團向同志恐嚇勒索,這類案件自從七十年代起開始出現(註二十九),直到現在屬於同志社群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之一。這些歹徒所運用的手法都差不多,例如某一犯罪集團從民國八十九年起,專門利用火車站等公共場所的公廁,先由集團一名成員色誘男同志到賓館開房間後,其他成員便衝進房間內,以對方搶走他們的「女朋友」,或者已用針孔攝影機拍下情愛鏡頭等理由,要脅交付鉅款,否則將向他家人、親友公布其同志身分,許多被害人被迫依約匯款進入人頭帳戶(註三十)。此外,台中更傳出有受害者因不堪歹徒一再勒索而自殺(註三十一)。民國八十六年某同志於台中公園,被四名自稱是警察的人指控搞HOMO(同性戀)然後毆打,事後四人離去時還說要再來讓這些人(指同志)好看。聽說同年在宜蘭羅東夏天也發生過類似事件(註三十二)。至於歹徒破壞同志消費場所,最著名例子是民國九十年晶晶書庫被人用磚頭砸毀玻璃(註三十三)。 某些加害人會以受害人是同志,要求加害人與受害人進行性關係,或是受害人對加害人進行性騷擾為由,解釋自己的犯罪動機,但這種說法也可能成為加害人脫罪的說辭。民國91年2月21日台中某秀場主持人命案,兇嫌以死者要求發生性關係,他無法接受而情緒失控,就毆打死者臉部,造成臉部嚴重外傷流血昏死(註三十四)。整個案情有幾個疑點:一、檢察官率法醫解剖調查時,發現死者生前應該是先被打暈,兇嫌再以溼毛巾覆鼻窒息死亡後遭焚屍。二、事後兇嫌取走死者的金手鍊、行動電話、現金一萬三千元,以及死者買來送給兇嫌的紅色運動服、布鞋等物。令人懷疑真相是否為加害人因為財物而殺死受害人,事發之後再以受害人要求發生性行為為由,試圖為自己脫罪。 男同志於軍隊所承受的性傾向歧視,包括現身壓力以及異性戀預設的語言與互動模式,使得男同志不願現身,而現身的男同志將面臨直接暴力、性攻擊、言語暴力和歧視以及差別待遇(註三十五)。例如某男同志在軍隊中被人發現他的身份,就被一群異性戀男人當做是輪暴的對象(註三十六)。這個例子也提醒我們,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其犯罪動機,有時不是性而是歧視與傷害。 ■ 媒體對於同志的污名化與強迫曝光 媒體對於同志的污名化是台灣同性戀恐懼症再生產機制很重要的一環,因為同志擔心被歧視而不敢現身,使得大眾主要透過媒體報導來認識同志,媒體對於同志的污名化會不斷加深大眾原有的偏見。以報紙為例,吳鳳雪將同志報導分為黑暗時期、渾沌時期、與轉變時期(註三十七),吳翠松則分為病態犯罪期、愛滋病關聯期、人權爭取期(註三十八),根據她們的研究,台灣報紙同志議題報導七十年代絕大多數所呈現是同志負面形象,八十年代開始呈現同志正面形象而且越來越多,但是呈現同志負面形象的報導還是佔一定比例。目前台灣報紙呈現同志負面形象的報導主要出現在醫藥版與社會版。醫藥版相關報導主要是將愛滋病與同志畫上等號,或是以負面語氣報導與同志有關的愛滋病新聞,除了醫藥記者本身對於同志的偏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台北市性病防治所、希望工作坊等消息來源,所發佈的新聞稿與新聞資料也必須負相當的責任。社會版相關報導主要是不好的社會事件發生時,標題常常強調加害者或受害者的同志身分,將同志身分與社會事件畫上等號,進而暗示同志身分是發生社會事件的成因,例如民國九十年「箱屍案」相關報導,媒體特別突顯當事人的同志身分,部分媒體更透過「窒息式性愛」的說法污名化男同志,像是「『窒息式性愛』在『男男』同志圈內,是一種相當常見的性愛方式。」「所謂『窒息式性愛』乃利用人體在缺氧窒息的瞬間,局部器官的高度收縮,而使同志獲取極度高潮的快感營造窒息,常見的工具是床單或膠帶、塑膠袋之類製品緊罩臉部,其中尤以後者效果最著,至於『勒頸式』則少被使用(註三十九)。」這種說法將男同志與強烈的性慾望、特異的做愛方式、以及死亡連結在一起,類似於媒體報導愛滋病議題時對於同志的污名化。對於同志的強迫曝光,最著名的例子包括,民國八十一年台視新聞世界報導播出「女同性戀的世界」系列報導,與民國八十七年華視夜間新聞於「新聞特搜隊」單元中,播出「女同志酒吧、另類樂園」報導,記者均潛入女同志酒吧吧進行偷拍,播出時並加上充滿刻板印象的負面旁白,而強迫曝光的後果是導致這兩家T吧關門(註四十)。除了媒體報導會污名化同志,某些電影也會傳遞偏見與刻板印象,例如民國七十九年港片「脂粉雙雄」,與民國八十二年港片「逃學威龍」在台上映時,都曾經引起爭議(註四十一)。 ■ 同志於私部門所面臨的就業歧視 同志於私部門所面臨的就業歧視有兩種:一、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提供教育訓練、福利措施、薪資給付、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等,因性傾向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二、因為受僱者性傾向的不同,而面臨性騷擾與敵意工作環境的問題(註四十二)。同志擔心身分曝光最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害怕雇主與同事知道之後,會面臨就業歧視的問題。二、害怕家人知道之後,會面臨不諒解甚至家庭暴力的問題。有些同志身分曝光之後,在職場上也實際遭遇就業歧視的對待。例如某男同志參加與同志有關的遊行活動,因為上媒體被雇主看到,雇主後來跟他說:「你自己搞同性戀也就算了,還上電視,那以後我們公司的業務怎麼辦,人家還以為我們公司都是同性戀。」後來那位男同志只好辭職(註四十三)。某女同志因為喜歡一個同事而被其他同事知道同志身分,之後同事全體裝著不認識那個女同志,也不跟她打招呼,讓她覺得很尷尬而被迫辭職(註四十四)。同志所面臨的就業歧視,有時與其性別氣質或同志伴侶不被承認有關。某些陽剛女同志因其外型裝扮而遭受就業歧視,或因預期可能遭受就業歧視而避免進入某些行業(註四十五)。同志因其伴侶關係不被雇主承認,無法獲得異性戀夫妻擁有的福利,形成同工不同酬的就業歧視,於職場所承受(異性戀)婚姻壓力更造成敵意工作環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職場所發生的性騷擾,不只侷限於男性騷擾女性,還包括異性戀者騷擾同志,或是針對獨特性別氣質者的騷擾。 |
回喵~~ 的家 / 上一頁 |
|